抽检:标称江苏苏韵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双沟镇大曲(酒)样品酒精度不合格
发布日期:2024-07-31 14:33:17 来源:企业资讯 浏览次数:1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9年10月24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32期)》。据通告,近期,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720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708批次、不合格样品12批次。
信息显示,锡山区东亭亿露顺食品店销售的标称江苏苏韵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双沟镇大曲(酒),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苏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综合技术中心。
酒精度表示酒中含乙醇的体积百分比,也就是俗称的酒的度数。造成酒精度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有:生产企业检验能力不够,造成检验结果偏差;包装不严密造成酒精挥发;生产企业为减少相关成本,用低度酒冒充高度酒;这与公司制作工艺控制不严有关,因此在白酒进行销售前,不仅要精准测量白酒酒精度,更应考虑使酒精度不达标的因素,提早预防。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即组织并且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